1、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证书有哪些用途?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申报职业能鉴定注意事项有技哪些?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4、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步骤有哪些?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四大步骤,分别是:鉴定前的组织准备、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实测、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5、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它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基层组织,承担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具体工作任务包括:(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4)汇总鉴定成绩,并负责报送鉴定指导中心;(5)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6)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7)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6、如何报名参加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分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7、职业技能鉴定方式是什么?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8、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9、如何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10、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有哪些要求?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11、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12、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如何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人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经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13、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14、什么是就业准入?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15、目前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规定,以下90个工种(职业)就业须持职业资格证书:
(1)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
(2)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3)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
(4)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列入全省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除部长令规定的90个职业(工种)外,还应包括农机修理工、洗衣师、裁缝、糕点面包烘焙工、熟肉制品加工工等5个职业,共计95个职业(工种)。
2003年,根据国务院国发[2002]24号和江苏省苏府法宇[2002]68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苏劳社培[2003]5号),在我省实行就业准入的95个职业(工种)中相应取消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和保育员三个职业(工种)的就业准入。但鉴于这三个职业(工种)流动性较大,服务质量要求较高,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各地仍需加强对这三个职业(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等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以满足用人单位和人民群众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
16、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17、《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对职业介绍机构有什么要求?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登记时应注意什么?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国家规定的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范围;在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对应聘人员条件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在办理职业介绍时,对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而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推荐就业。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机构应聘时,如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应主动出示职业资格证书。
18、对用人单位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有哪些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社部令6号)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19、国家对新生劳动力就业有什么要求?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社部令6号)的规范对象主要是初次就业的劳动者。根据《规定》的要求,今后凡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包括城镇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待业人员以及农村从事非农产业或进城务工人员,只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
20、目前,许多已经在岗的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没有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也会被处罚?
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社部令6号)发布前,有些用人单位已经招用了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对这一情况,《规定》中虽然没有规定要进行相应处罚,但根据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需要,要求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使从事技术工种人员逐步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对职工个人,也要求他们应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21、《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社部令6号)共12条。其核心内容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规定》还同时确定了90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技术工种(职业)目录。
22、《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对用人单位有什么要求?
用人单位招收和使用合格的劳动者到技术岗位工作,是保证生产正常运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生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社部令6号)的制定和实施,正是适应了用人单位的这种内在需求。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定》,充分行使用工自主权,抵制招工中的不正之风,对职工提出素质和技能的要求,搞好用工管理。
23、制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主要是依据什么?
《劳动法》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社部令6号)是根据上述法律依据而制定的,它明确了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应遵循的具体要求,并同时规定了违反有关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4、为什么要制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对促进就业有哪些积极意义?
制定这样一个《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社部令6号)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也是为了适应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提高效益,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的迫切需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目的就是要促进劳动者改善素质结构和提高素质水平,进而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能力的提高。通过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是可以规范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劳动者就业创造平等竞争就业的环境;二是可以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开发和配置,并使其纳入良性发展轨道;三是可以促进劳动者主动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素质,使我国的就业从安置型就业转为依靠素质就业,达到使劳动者尽快就业和稳定就业的目的。
实践证明,凡是经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具备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技能的劳动者,在竞争就业中就会处于优势地位,即使下岗失业也能在短期内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再就业。相反,则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对众多的就业机会而难以实现就业。因此,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和稳定就业。